巴中市恩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恩社保〔2019〕55号
巴中市恩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54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6月1日起,我区全面取消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集中认证。为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取得实际成效,与社会保障工作有机结合,确保在全面取消集中认证后,领取待遇资格核查工作不削弱,防止社会保险基金冒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让人民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对象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对象是指领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和领取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含遗属补助)。
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时间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可自领取待遇或上次资格认证的次月起,每12个月内认证一次。不确定首次待遇领取时间或上次资格认证时间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到居住所在地的就近认证机构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并以此估算下次认证时间。
三、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主要采取信息比对认证、社保窗口联网认证、异地认证、委托代办认证、上门认证、境外认证和其他认证等多种认证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文娱活动、入户走访慰问等多种方式,动态掌握辖区内资格认证对象,告知其认证方式和必要性,确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全覆盖,人员无遗漏。
(二)精准资格认证。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要着力构建“寓认证于无形”的认证服务模式,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熟练运用省级协查认证平台(网址:http://10.160.6.99:8010/sjpt),将资格认证结果及时、准确地录入平台,确保待遇领取人员精准,待遇发放及时准确。
(三)严肃工作纪律。做好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直接体现,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取得实际成效的具体举措,是提升社保服务便捷化和人本化水平的客观要求。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开展认证工作,确保风险防控机制到位,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工作中凡因不负责任或优亲厚友、玩忽职守造成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事故的,将视情节轻重报相关部门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特此通知
巴中市恩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年11月19日